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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外在因素影响除草剂的除草效果?
发布日期:2012-11-07 浏览次数:1692
除草剂的除草效果受到内在因素(药剂质量)和多重外在因素的共同影响。除除草剂本身质量外,影响其防除效果的主要外在因素有气象因素、土壤条件、水质、施药方法、杂草、作物等。
一、气象因素
一是温度。适宜的温度(15
二是降雨。多数茎叶处理剂在喷雾后遇大雨,往往造成雾滴被冲刷而降低药效。但不同的茎叶处理剂,其内吸、渗透速度及耐雨水冲刷能力不同,因此要关注施药与降雨的时间间隔和除草剂标签说明。土壤处理剂使用后遇大雨,药膜向下淋溶,易造成作物药害。降雨会提高土壤湿度,促进作物生长,从而有利于被内吸的除草剂,特别是从根部吸收沿木质部传导的除草剂发挥药效。
三湿度。在空气湿度适宜时,雾滴挥发延缓,延长茎叶处理剂在叶片上的滞留时间,同时也促使植物叶片气孔开放,有利于除草剂的内吸和渗透,提高除草效果。空气湿度低于65\%,对茎叶处理剂的药效正常发挥有一定的影响。在天气干旱条件下,因空气湿度小、土壤含水量低,不利于杂草根系对除草剂的吸收,会明显降低除草剂的使用效果。此外,除草剂喷施在杂草的叶面上,干旱不仅会阻止药液在叶面的扩散,而且还会使杂草叶片的气孔、水孔的开张和呼吸作用受到抑制,生理活动受阻,杂草生长缓慢,其吸收除草剂的能力也会大大降低,从而抑制和影响除草剂的使用功效。在旱情严重时,杂草易形成所谓的“小老草”,以抵御恶劣环境的胁迫,并对除草剂产生较强的耐药性,导致除草剂效果明显下降。
四是风速、露水。风速和露水对除草剂药效均有影响。施药时,应避免大风天气;露水过重易造成药液流失,降低除草效果。
五是光照。光照强可以促进植物光合作用,有利于大多数茎叶处理剂的传导及其活性的发挥。但强光照时,温度也较高,会使叶片上的除草剂雾滴易蒸发,在叶面上的滞留时间缩短,不利于除草剂的内吸和渗透。少数除草剂见光易分解,光照强反而不利于其发挥药效,如氟乐灵等,可采取浅混土,予以克服。
二、土壤条件
土壤条件不仅直接影响土壤处理剂的杀草效果,而且对茎叶处理剂也有影响。土壤有机质与粘粒对除草剂吸附强烈使其难以被杂草吸收,从而降低药效。因此,有机质和粘粒含量高的田块,应适当增加用药量,而砂壤土田块则应适当减小用药量。土壤含水量适中(即土壤墒情好)可促使除草剂进行解吸附而有利于杂草对除草剂的吸收,进而提高药效。精细整地,能提高土壤处理剂的除草效果;水稻田特别是直播稻田保持田面平整,是发挥除草剂药效的关键性技术之一。
土壤条件不同,会造成杂草生育状况的差异,在水分与养分充足条件下,杂草生长旺盛,组织幼嫩,对除草剂敏感性强,药效提高;反之,在干旱、瘠薄条件下,植物本身通过自我调节,抗逆性增强,叶面角质层增厚,气孔开张度小,不利于除草剂的吸收,使药效下降。
三、水质
多数除草剂需要用水稀释喷雾,水质好坏对除草剂的药效可产生直接影响。一般来说,井水(硬水)、混浊水、污染水不宜用于稀释药剂。
四、施药方法
在选用对路药剂品种的基础上,正确的用药量、用水量、施药方法及喷雾技术是发挥除草剂药效的基本保证。不同类型的除草剂以及同一类型、不同品种的除草剂,在用药量、用水量、施药方法及喷雾技术方面差异较大。同一种除草剂,因不同的作物、不同的防除对象和气象因素、土壤条件的差异,其用药量、用水量、施药方法及喷雾技术也有相应的要求。例如同一品种的土壤处理剂,因土壤有机质含量及机械组成的差异而导致用量上的明显不同。茎叶处理剂的药效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于雾滴沉降特点及其在叶片上的覆盖面积,其所要求的雾滴密度比土壤处理剂及杀虫剂、杀菌剂要大。
除草剂也有一个适期用药的问题。如土壤处理剂多在播前或播后苗前用药;茎叶处理剂应在作物适当生育期、杂草出齐后2—4叶期用药。
施药器械及喷雾技术也是影响除草剂药效的重要因素,例如低容量喷雾器的喷雾覆盖面积可达80\%,具有良好的除草效果。多数安全性高的茎叶处理剂可以通过与具有粘着和扩展性能的助剂混用,并配合较细孔径(0.7
土壤处理剂在用水量方面要求较高,一般要求每亩不低于
不少除草剂,由于活性高,用量少,配药时要采用二次稀释的方法,才能配兑均匀,稳定发挥药效。
除草剂一般不宜随意混用,确需混用,必须根据产品说明书或经可行性试验验证后才能进行。
在使用除草剂之前,应详细阅读产品标签以及生产商提供的使用技术建议,必要时,可咨询当地植保技术部门,以确保除草剂的安全有效使用。
五、植物因素
(一)杂草
作为除草剂防除对象的杂草,其生育状况、叶龄及株高对药效的影响很大。大多数土壤处理剂,如以乙草胺为代表的酰胺类,以杂草幼芽吸收为主,施药后,杂草在萌芽过程中接触药剂受害死亡,因此,这类土壤处理剂必须在杂草芽前使用。部分土壤处理剂,如以莠去津为代表的均三氮苯类、以异丙隆为代表的取代脲类等,以杂草根部吸收为主,可向上传导,对杂草种子发芽没有影响,主要作用于杂草幼苗,因此,既可在芽前使用,也可在苗后早期即杂草幼苗期使用。总之,一旦杂草进入苗期,再使用土壤处理剂,药效便显著下降,甚至无效,同时,对作物的风险也大大增加。
茎叶处理剂的药效与杂草叶龄及株高关系密切。杂草在幼龄阶段,解毒功能弱,抗性差,对除草剂敏感,易于防除;随着草龄的不断增大,对除草剂抗性逐渐增强,药效下降,为确保防除效果,需要适当提高用药量,而提高用药量的做法,有时与除草剂安全性会产生不可调和的矛盾和冲突,需要通盘考虑、准确把握。
(二)作物
作物对杂草的覆盖度是作物影响除草剂特别是茎叶处理剂除草效果的一个重要方面。例如,春后冬小麦返青,生长快,部分较矮和早春出土的杂草被覆盖,此时使用茎叶处理剂,对这些杂草的防除效果就会下降。作物对除草剂的耐受能力也在一定程度上对除草剂除草效果产生影响。作物耐受性低,除草剂被迫使用低剂量,从而对某些杂草的防效降低,甚至无效。作物的生育期也是一个重要因素。有些时候,作物的生育期是界定除草剂使用时期的重要参考指标。不在指定的作物生育期内施药,可能对除草效果、作物安全性产生不利的影响。
辉隆股份农化服务中心
2012年11月7日
除草剂的除草效果受到内在因素(药剂质量)和多重外在因素的共同影响。除除草剂本身质量外,影响其防除效果的主要外在因素有气象因素、土壤条件、水质、施药方法、杂草、作物等。
一、气象因素
一是温度。适宜的温度(15
二是降雨。多数茎叶处理剂在喷雾后遇大雨,往往造成雾滴被冲刷而降低药效。但不同的茎叶处理剂,其内吸、渗透速度及耐雨水冲刷能力不同,因此要关注施药与降雨的时间间隔和除草剂标签说明。土壤处理剂使用后遇大雨,药膜向下淋溶,易造成作物药害。降雨会提高土壤湿度,促进作物生长,从而有利于被内吸的除草剂,特别是从根部吸收沿木质部传导的除草剂发挥药效。
三湿度。在空气湿度适宜时,雾滴挥发延缓,延长茎叶处理剂在叶片上的滞留时间,同时也促使植物叶片气孔开放,有利于除草剂的内吸和渗透,提高除草效果。空气湿度低于65\%,对茎叶处理剂的药效正常发挥有一定的影响。在天气干旱条件下,因空气湿度小、土壤含水量低,不利于杂草根系对除草剂的吸收,会明显降低除草剂的使用效果。此外,除草剂喷施在杂草的叶面上,干旱不仅会阻止药液在叶面的扩散,而且还会使杂草叶片的气孔、水孔的开张和呼吸作用受到抑制,生理活动受阻,杂草生长缓慢,其吸收除草剂的能力也会大大降低,从而抑制和影响除草剂的使用功效。在旱情严重时,杂草易形成所谓的“小老草”,以抵御恶劣环境的胁迫,并对除草剂产生较强的耐药性,导致除草剂效果明显下降。
四是风速、露水。风速和露水对除草剂药效均有影响。施药时,应避免大风天气;露水过重易造成药液流失,降低除草效果。
五是光照。光照强可以促进植物光合作用,有利于大多数茎叶处理剂的传导及其活性的发挥。但强光照时,温度也较高,会使叶片上的除草剂雾滴易蒸发,在叶面上的滞留时间缩短,不利于除草剂的内吸和渗透。少数除草剂见光易分解,光照强反而不利于其发挥药效,如氟乐灵等,可采取浅混土,予以克服。
二、土壤条件
土壤条件不仅直接影响土壤处理剂的杀草效果,而且对茎叶处理剂也有影响。土壤有机质与粘粒对除草剂吸附强烈使其难以被杂草吸收,从而降低药效。因此,有机质和粘粒含量高的田块,应适当增加用药量,而砂壤土田块则应适当减小用药量。土壤含水量适中(即土壤墒情好)可促使除草剂进行解吸附而有利于杂草对除草剂的吸收,进而提高药效。精细整地,能提高土壤处理剂的除草效果;水稻田特别是直播稻田保持田面平整,是发挥除草剂药效的关键性技术之一。
土壤条件不同,会造成杂草生育状况的差异,在水分与养分充足条件下,杂草生长旺盛,组织幼嫩,对除草剂敏感性强,药效提高;反之,在干旱、瘠薄条件下,植物本身通过自我调节,抗逆性增强,叶面角质层增厚,气孔开张度小,不利于除草剂的吸收,使药效下降。
三、水质
多数除草剂需要用水稀释喷雾,水质好坏对除草剂的药效可产生直接影响。一般来说,井水(硬水)、混浊水、污染水不宜用于稀释药剂。
四、施药方法
在选用对路药剂品种的基础上,正确的用药量、用水量、施药方法及喷雾技术是发挥除草剂药效的基本保证。不同类型的除草剂以及同一类型、不同品种的除草剂,在用药量、用水量、施药方法及喷雾技术方面差异较大。同一种除草剂,因不同的作物、不同的防除对象和气象因素、土壤条件的差异,其用药量、用水量、施药方法及喷雾技术也有相应的要求。例如同一品种的土壤处理剂,因土壤有机质含量及机械组成的差异而导致用量上的明显不同。茎叶处理剂的药效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于雾滴沉降特点及其在叶片上的覆盖面积,其所要求的雾滴密度比土壤处理剂及杀虫剂、杀菌剂要大。
除草剂也有一个适期用药的问题。如土壤处理剂多在播前或播后苗前用药;茎叶处理剂应在作物适当生育期、杂草出齐后2—4叶期用药。
施药器械及喷雾技术也是影响除草剂药效的重要因素,例如低容量喷雾器的喷雾覆盖面积可达80\%,具有良好的除草效果。多数安全性高的茎叶处理剂可以通过与具有粘着和扩展性能的助剂混用,并配合较细孔径(0.7
土壤处理剂在用水量方面要求较高,一般要求每亩不低于
不少除草剂,由于活性高,用量少,配药时要采用二次稀释的方法,才能配兑均匀,稳定发挥药效。
除草剂一般不宜随意混用,确需混用,必须根据产品说明书或经可行性试验验证后才能进行。
在使用除草剂之前,应详细阅读产品标签以及生产商提供的使用技术建议,必要时,可咨询当地植保技术部门,以确保除草剂的安全有效使用。
五、植物因素
(一)杂草
作为除草剂防除对象的杂草,其生育状况、叶龄及株高对药效的影响很大。大多数土壤处理剂,如以乙草胺为代表的酰胺类,以杂草幼芽吸收为主,施药后,杂草在萌芽过程中接触药剂受害死亡,因此,这类土壤处理剂必须在杂草芽前使用。部分土壤处理剂,如以莠去津为代表的均三氮苯类、以异丙隆为代表的取代脲类等,以杂草根部吸收为主,可向上传导,对杂草种子发芽没有影响,主要作用于杂草幼苗,因此,既可在芽前使用,也可在苗后早期即杂草幼苗期使用。总之,一旦杂草进入苗期,再使用土壤处理剂,药效便显著下降,甚至无效,同时,对作物的风险也大大增加。
茎叶处理剂的药效与杂草叶龄及株高关系密切。杂草在幼龄阶段,解毒功能弱,抗性差,对除草剂敏感,易于防除;随着草龄的不断增大,对除草剂抗性逐渐增强,药效下降,为确保防除效果,需要适当提高用药量,而提高用药量的做法,有时与除草剂安全性会产生不可调和的矛盾和冲突,需要通盘考虑、准确把握。
(二)作物
作物对杂草的覆盖度是作物影响除草剂特别是茎叶处理剂除草效果的一个重要方面。例如,春后冬小麦返青,生长快,部分较矮和早春出土的杂草被覆盖,此时使用茎叶处理剂,对这些杂草的防除效果就会下降。作物对除草剂的耐受能力也在一定程度上对除草剂除草效果产生影响。作物耐受性低,除草剂被迫使用低剂量,从而对某些杂草的防效降低,甚至无效。作物的生育期也是一个重要因素。有些时候,作物的生育期是界定除草剂使用时期的重要参考指标。不在指定的作物生育期内施药,可能对除草效果、作物安全性产生不利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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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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